文/jinds1944 引言:基金项目评审中实行会评并不是我国特有,据我所知德国基金会(DFG)一般项目只采用函评。其方法十分简单,每份申请书发个两个专家,如果两位专家都同意就给予资助,都反对就不予资助;如果一位同意,另一位不同意,则再请第三位专家函评,如果该专家同意就资助,该专家不同意,项目就被否决。德国为什么能做到这点,他们的一位负责人说:“德国的教授都有DFG”的项目。 至于我了解的其它国家,似乎都有会评的过程,比如美国基金会(NSF),与我们的差异是他们不事前确定学科资助的项目数,而是先确定资助总经费。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