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门同课题组申请书撰写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2020年度自然基金学术不端行为解读的基础上,大家了解了学术论文撰写和基金申请书撰写过程中注意的学术不端行为,但是还会有很多问题,确实让人很开裂,比如:我的工作是师兄师姐学位论文工作的延续,不管是大论文还是小论文,绪论和前言都不好写,甚至研究材料、仪器设备和研究方法都差不多,这个怎么办呀?导师的基金申请书是面上,我的青年是导师项目里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导师的立项依据都是我来准备的,能否有一部分重复,后面的研究内容能否部分一样呢?还有,都是一个导师,研究方向都差不多,导师就给了自己的本子让大家学习,我看了一下,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包括研究基础都差不多,这样的本子会不会被查重啊?省自然基金的本子能否直接或者稍微修改一下用于国家自然基金呢?等等。
每年都会有申请书查重的过程,和历年已中标申请书或者同年的申请书查重,根据2020年公布的自然基金学术不端行为案件可知,还扩充到了历年未中标的申请书中。2021年发布的指南中还规定了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向不同部门申请资助。比如: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可以参考自然基金申请与社科基金申请之间的二选一;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应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根据指南中不同学科明确指出的不予受理的这部分进行了总结,如下:
1、化学科学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支持有创新思想的研究课题,不鼓励简单延续导师课题的申请,淡化对研究积累的评价权重,以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由不同申请人重复提出申请。
2、管理科学部:本科学部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的资助机构(或不同科学部)间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科学基金项目基础上提出新的项目申请,应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新项目申请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区别、联系与发展;新项目申请与申请人已承担或参加的其他机构(如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方基金等)资助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本科学部对近两年,即2019年度、 2020年度(特别是2020年度)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3、医学科学部:详细论述与本项目申请直接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如果是对前一资助项目的延展,请阐释深入研究的科学问题和创新点;前期已经发表的工作,请列出发表论文;尚未发表的工作,应提供相关实验资料,如实验数据、图表、照片等。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2020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高强度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2021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如果研究内容与原导师工作相似或是原研究生课题的后续研究,申请人应征得原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书中附上原导师同意函。
由以上可知,在基金申请书撰写的过程中,尽量不要有像应付学位论文查重那样的方法来应付申请书查重,来应付函评专家。甚至有年轻老师咨询,自己看了历年的受资助项目信息,发现已获资助的项目的有些题目特别贴合自己即将申请的项目,能否再使用这个项目的名称?或者说,看了别人的项目申请书,觉得人家写的太好了,怎么改都没有人家写得好,我该怎么办呢?个人建议,先别着急申请了,即使提交了,即使获批了,被人举报,项目仍旧会予以撤销,已拨经费会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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