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撰写要求中,特邀报告需要提交邀请函,规定比较明确。
但是,偶然发现在录入会议报告时,可以选择墙报交流。不过添加成功后,主页显示为会议报告,这会不会让人误解。
因此,究竟墙报交流的成果能不能添加至代表论著以外的成果目录中,我想墙报交流肯定还是大部分学者用到的会议交流方式。问题是,基金申请书撰写题纲中没有对这些成果是否可以使用进行说明。
现在到了最后时期,这些细节还真让人头疼。
啊,这样也行吗?因为所有几乎所有的国际会议都是属于是poster。我也不懂。请把评审专家来解释一下吧。
我总感觉,这一部分只有特邀报告才算数。其他的,即便加上去,分量也很轻的。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