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娴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60 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似度检查结果,河南某大学杜娴 2016 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TP 衍生复合絮凝剂 (MCPA)去除 RO 浓缩液中溶解性有机物的机制研究(受理号 2160070508)”,其申请书内容与他人同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申请书内容高度相似。经调查核实,杜娴利用与他人的同学 关系获取到该人申请书作为参考,但其将该份申请书稍作修改后 以高度相似内容擅自申报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存在抄袭剽窃行 为。
经 2016 年 9 月 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四 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201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 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杜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 年(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给予杜娴通报批 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11 月 3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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