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忌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58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美国纽约州某大学全职教授李忌分别依托甘肃某大学、吉林某大学申报 并获批基金项目,2015 年依托山东某大学申报基金项目。
经调查核实,李忌将 2015 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 号 8153000106)成果列表中所列 2 篇论文的通讯作者篡改为本 人,属于造假;李忌已于 2013 年加入美国国籍,2014 年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身份证号 620102196701145394)申请科 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47139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
经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第九 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 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李忌 2015 年度项 目申请(受理号 8153000106),撤销李忌 2014 年度已获资助项 目“抗衰老蛋白 sirt1 增强老年心脏缺血损伤抵御能力的信号机 制”(批准号 8147139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李忌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7 年(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给予李忌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 年 9 月 23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