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乔彬等撤稿论文中存在篡改图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和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1〕82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郑州大学乔彬等撤稿论文“Bin Qiao#*, Bao-Xia He#, Jing-Hua Cai, Qian Tao, Alfred King-yin Lam*. MicroRNA-27a-3p Modulates the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 to Promote Epithelial-Mesenchymal Transition in Oral Squamous Carcinoma Stem Cells by Targeting SFRP1. Scientific Reports, 2017, 7:44688.”(标注基金号81200796、81302796)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该论文存在篡改图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和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问题,第一兼通讯作者乔彬负全部责任。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第十三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六项的规定,撤销乔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维培养转导Sox2诱导人颊黏膜上皮干细胞为iPSC的研究”(批准号8120079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乔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给予乔彬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