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的完成人的证明问题:我是第3完成人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或专家,我近几年正在重点参与的一个国家重大课题,别的单位是牵头单位,我学校是参与单位,项目申请时该课题的一个子课题是我院一位老师是负责人(我是其中一位参与老师),但在该课题还在申请评审阶段由于该老师举家出国发展,后来把项目工作转给我负责给他完成。
现在项目在验收,在录入各个完成人时,我是第3完成人(系统生成一个带二维码的word文档,但导出的word文档竟然还可以编辑)。
请问一下验收系统中生成的第3完成人的文档页面,对我后面评职称时有用吗?或者我还需要补充什么材料才能算有用,但项目申请时里面的材料中的那位老师应该无法改了(因为应该不能后面向科技部申请换申请人吧,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流程)?
另外,是否可以请第一牵头单位给我出个证明,是否就有用?
由于该项目当时花了很多精力进去,就想后面能好不容易评职称时能用上,请大家指点。谢谢。
你这个要向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把项目负责人变更过来。否则很难给你开证明的。当然也看你们学校政策。其实评职称只要你们学校那边认可就行,所以,问学校科技处吧。我们单位是可以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其实我没太明白你纠结这个事情的点。如果你是找工作,评职称之类的,肯定是口说无凭的,就是你们学校的系统上,或者什么文件上,负责人那一项要是你的名字,才能算你主持过的项目。至于你想表达参与过什么项目,只要是参与人里有你的名字就行。 如果你想找工作的时候算一条经历,那可以具体的写自己主要完成了什么项目,你做过肯定能聊出东西。 如果你们学校给你变更了,你就有些什么文件的证明,说自己是负责人,应该没问题。但是项目这种东西到其他学校,自己主持的也不一定做数呀!而且比如青基这种,人家申请的,你做完了,那怎么说也不能说你中过青基呀,还是要自己申请呀! 感觉楼主心很实诚呀,自己努力付出过的东西想表现出来,但是没你名字,真的很难表现呀! 这就是大家努力申项目,发文章,发专利的原因。只有自己脑袋上顶着的东西才是自己的,其他,都是为他人做嫁衣。 别在纠结细节了,顺应游戏规则吧,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