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评审张冠李戴话题讨论
2021年基金评审结果已经揭晓。现在讨论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张冠李戴的情况!
例如:三位评审专家,其中第一位和第二位专家给予优先资助;而第三位专家张冠李戴且评审很低(完全就是别人的);那么这种情况复审能否成功?
如果申诉后,时隔多天,基金委那边又和这位已经犯错误的评审人要了一份不予资助的意见,是否合理,是否能体现国基金评审的公平公正客观性?
根据2021年国基金评审要求,违反了限制性规范(张冠李戴)会被记入评审专家信誉系统,再和这位已经犯错误的评审人要意见,其真实性、客观性等总之疑问很多的意见,还能站的住脚吗?
如果站不住脚,那么基金委会考虑申请的人申诉,将申请书送给第三方专家评审吗?
那么,您是怎么看待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