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的资助项目计划书——正文到底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
在基金委发给我的项目批准书里,评审专家有指出我的申请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但最后学部的“修改意见”栏却为空。
我这种情况到底需要修改正文重新上传不?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麻烦分享下,不胜感激。
PS:
目前系统里对于正文的处理给出了如下两种方式:
第1种方式: 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这种方式相当于正文不需要作任何修改)
第2种方式: 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 (这种方式我看意思是需要修改上传或输入修改文本之类的意思)
我应该在系统里选择哪一种方式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