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办理国自然基金依托单位变更,遇到以下3个问题:
1、提交给基金委的申请书中,需要注明剩余经费具体数字吗?(第一笔经费已划拨到原单位,第二笔未划拨)
2、基金委网站查询到的第一笔已拨经费与单位财务核算[到位经费不一致(单位到位经费要少些),存在管理费从直接经费扣除的情况吗?实际划拨经费是以单位到位资金为准吗?
3、基金委计划拨款金额(第一笔)与单位到位资金金额差为1万7千1百9十元,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就凭经费数字对不上这一条你就可以写封举报信了。
已经拨付的间接经费不让带走的。至少深圳大学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