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研究基础与所申请科研之间的关系
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以前在博士期间就某个问题提了一个比较新的方法,发表了一篇SCI,现在看同事都申请基金,自己明年也想申请。选题就是针对自己以前提的方法进行一些延续性的研究,目标是提高本人所提方法的工程实用性,比如提高对环境干扰的抵抗能力。
下面是问题:
1.大家有没有与我相类似的情况,即所申请的方向完全是以前工作基础的延续?
2.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可否在摘要里这样写:“。。算法是一种新型。。,具有。。。优点,由申请人首次提出。但在用于实际过程中,会受多种因素干扰。。。”?在摘要里写“由申请人首次提出”还是“由我们首次提出”?
大家有类似的问题或者别的想法可以谈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