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树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南京医科大学胡树罡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胡树罡使用他人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miRNA-30e调控的病理性心肌肥厚对心力衰竭的影响及机制研究”(申请号8187021358),存在抄袭剽窃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胡树罡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胡树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miRNA-30e调控的病理性心肌肥厚对心力衰竭的影响及机制研究”(申请号8187021358)申请,取消胡树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胡树罡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