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的误解“将新监测手段或设备的应用视为创新点”
2022年度国基项目评审感受
近日,我完成了共计26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基)申请项目评审任务。我注意到,基金委近年来大力推进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价改革,这有助于更加客观地评价申请项目的科学价值。对于创新性,不同属性分类的项目侧重的创新形式不同。例如,“需求牵引、突破瓶颈”类的申请项目无需在基础理论上有较大创新,但在突破技术瓶颈上应有新思路或新认识。这和其它类别属性项目的创新形式有很大不同。
就今年我评审的国基申请项目而言,除立项依据不足、研究思路不清晰等屡见不鲜的老毛病仍然存在外,还发现以下问题较为突出,现分享给大家,希望对今后的项目申请有所帮助。
某项研究的创新性或表现为发现了新现象并找到了解决之道,或找到了新思路和新方法来解决悬而未决的老问题。但有些申请人对何谓创新存在误解。譬如,其将采用某种新兴的监测手段(或监测设备)的应用视为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