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立山、臧卫东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1 号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大学王立山和臧卫东作为共同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 的论文:Lishan Wang, Weidong Zang(共同第一), Dongli Xie,Weidong Ji, Yaosheng Pan, Zhiqiang Li, Jiawei Shen, Yongyong Shi*. Comparison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 cholangiocarcinoma(CC), and combined HCC-CC (CHC) with each other based on microarray dataset. Tumor Biology, 2013, 34:1679-168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000553、81272302、81130022 和 81121001)。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王立山、臧卫东在发表论文过 程中通过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伪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 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且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在 调查过程中,有其他部分被撤销论文的相关当事人称他们的论文 是由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投,该公司操控同行评议,伪 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所投论文被国外 出版集团批量集中撤销。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立山、臧卫东是 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前后任法人代表。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 七条的规定,决定分别取消王立山、臧卫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申请资格 7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给 予王立山、臧卫东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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