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睿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代写代投、数据造假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1〕2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中国医科大学张睿等发表的论文“Xiaofei Yan, Jian Zhao, Rui Zhang*. Interleukin-37 med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colon cancer through β-catenin suppression. Oncotarget, 2017, 8(30):49064-49075.”(标注基金号81672427)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论文通讯作者张睿以实验外包的形式将一些病理样本和数据交给第三方公司,要求发表一篇标注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672427)的SCI论文,该论文除由第三方代写代投外,还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张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ERRα促进结肠癌奥沙利铂耐药的机制研究”(批准号8167242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张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21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6日),给予张睿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