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西昌学院张珩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张珩使用他人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遥感影像的中国地区气溶胶产品验证与PM2.5反演”(申请号4220050001),存在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张珩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张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遥感影像的中国地区气溶胶产品验证与PM2.5反演”(申请号4220050001)申请,取消张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张珩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