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平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28 号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上海某大学李平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Ping Li, Shu-Hong Bu, Xiao-Tong Lu, Li-Xia Li, A-Jing Xu, Yue-Nian Tang,Jian Zha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PON1 Q192R polymorphism and clinical outcome of antiplatelet treatment after 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2014, 41: 6263-6273(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202598)。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李平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 论文撰写和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李平 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并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决定取消李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李平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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