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红宇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23 号
2015 年 12 月,英国自然出版集团(Nature)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 3 篇出自中国作者的论文,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 响,其中包括辽宁某大学赵红宇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 表的论文:H. Zhao*, W. Cai, S. Su, D. Zhi, J. Lu, S. Liu. Screening genes crucial for pediatric pilocytic astrocytoma using weighted gene coexpression network analysis combined with methylation data analysis. Cancer Gene Therapy, 2014, 21: 448-455(标注科学基金 项目批准号 81172410)。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赵红宇在发表论文过程 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 假 ; 该 论文 标注 了 赵 红宇 主持 的科 学基 金项 目( 批准号 81172410),且列入该项目于 2014 年的进展报告成果中。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 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 赵红宇 2011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β-catenin/tcf-4 复合体 在 胶质瘤 干细胞 放疗抵 抗机制 中的作 用研究 ”( 批准号 81172410),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赵红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 赵红宇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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