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艳、郑长清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20 号
2015 年 10 月,荷兰国际化多媒体出版集团(Elsevier)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其旗下 5 本期刊的 9 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全 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辽宁 某大学林艳作为第一作者、郑长清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 论文:Yan Lin, Yu Jin, Lian-Jie Lin, Yong Cao, Ying Zhang, Shao-Fu Chen, Chang-Qing Zheng*. Candidate agents for 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 identified by a sub-pathway based method. Gene, 2014, 540: 232–237。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林艳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林艳还将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其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441104);郑长清是林艳 2014 年度科 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81441104)参与人,并为该项目撰写导师 同意函,其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林艳的博 士研究生导师还负有监管责任。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林艳 2014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 目“IDO 基因修饰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调控控 PI3K/Akt、NF-кB 通路对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机制研究”(批准号 81441104),追 回已拨资金,取消林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林艳通报批评;取消郑长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郑长清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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