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海成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17 号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广东某大学和内蒙古某大学闫海成作为第一作者、广东某大学 漆松涛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Hai-Cheng Yan, Wei Wang, Chang-Wu Dou, Fu-Ming Tian, Song-Tao Qi*. Relationships of LDLR genetic polymorphisms with cerebral infarction: a meta-analysis. Molecular Biology Reports, 2014, 41: 4425-4434。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闫海成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 闫海成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该论文作为工作基础列入漆松 涛 2015 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 81572498)。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 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 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闫海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 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闫海成 通报批评。对漆松涛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18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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