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电明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10 号
2015 年 8 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 10 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 64 篇论文,这些 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 括重庆某大学任逸众作为第一作者、蒋电明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 等发表的论文:Yizhong Ren, Changxu Han, Jingjuan Wang, Yanbo Jia, Lingyue Kong, Tu Eerdun, Lishuan Wu, Dianming Jiang*. Identification of genes associated with the differentiation potential of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s to osteocytes or myocytes.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 2015, 400: 135-1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 批准号 31260230)。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任逸众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 “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蒋 电明作为该论文通讯作者应负有相应责任,作为任逸众的博士研 究生导师还负有监管责任。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 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 消蒋电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5 年(2016 年 3 月 29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给予蒋电明通报批评。对任逸众的处 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9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5 日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12_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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