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赵涛发表论文中存在抄袭剽窃和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1〕129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赵涛发表的论文“Tao Zhao*. The Modification of Kernel Function and Its Applications. Abstract and Applied Analysis, 2014, 620387.”(标注基金号11301140、U1304102)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上述论文系唯一作者赵涛撰写发表,在此过程中其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内容,并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赵涛负全部责任。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第十三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取消赵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给予赵涛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