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谢晓振等撤稿论文中存在代写代投、虚构论文作者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1〕12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谢晓振等撤稿论文“Xie Xiaozhen, Viouonu Costanza.T*. Some new results on the boundary behaviors of harmonic functions with integral boundary conditions. Boundary Value Problems, 2016, 136.”(标注基金号61401368)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上述论文系第一作者谢晓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写、代投,第三方公司在此过程中还虚构了通讯作者,谢晓振对上述问题负全部责任。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第十三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项、第三十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撤销谢晓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源农业遥感数据的尺度转换”(批准号61401368),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谢晓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给予谢晓振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