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坚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代写代投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1〕2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青岛大学张坚等发表的论文“Jian Zhang*, Tao Mao, Shuyun Wang, Dongsheng Wang, Zhaojian Niu, Zhenqing Sun, Jianli Zhang*. 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colon cancer progression. Oncotarget, 2017, 8(42):71563-71573.”(标注基金号81370567)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张坚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了上述论文的代写和代投,并在论文中标注了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370567),还将此论文列入该项目的结题报告中。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张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胰岛素强化治疗对高甘油三酯血症性急性胰腺炎内皮功能障碍的影响及分子机制”(批准号8137056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张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21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6日),给予张坚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