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运城发表论文中存在抄袭剽窃、署名不实、擅标他人基金项目问题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刘运城发表论文中存在抄袭剽窃、署名不实、擅标他人基金项目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0〕59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东莞理工学院刘运城等发表的论文“刘运城, 孙兴春, 陈安. 基于低复杂度最大空闲矩形的非线性传感器故障诊断方法. 计算机应用研究, 2017, 34(012): 3730-3734.”(标注基金号51305084)因抄袭剽窃他人已发表英文论文“Chun Lo*, Jerome P. Lynch*, Mingyan Liu*. Distributed model-based nonlinear sensor fault diagnosis in wireless sensor networks. Mechanical Systems and Signal Processing, 2016, 66-67: 470-484.”被撤稿。
经调查,刘运城等发表的论文使用了他人已发表英文论文中的算法和仿真数据,而未在文中予以标注引用,还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准号51305084),存在抄袭剽窃和擅标他人基金号的问题。刘运城等也不认识该论文第三作者,因此还存在署名不实的问题。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五届七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第二十二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取消刘运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20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给予刘运城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出处: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3/info796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