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项目申请人有一篇文章忘了标注共同第一作者了,是不是很严重,申请人是共同通讯。共同通讯都标记了。谢谢
一般而言,都是申请人是共同第一作者,没标记,或者是第二个并列第一前移至第一作者,被形审拿下。 你这比较特殊,你不是并列第一作者,利益不相关,有可能行审过不去,但也有可能没问题,看形式审查的力度了。 并列作者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尽量少放这样的代表作,除非是非常必要的文章。 无论如何,祝好运。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