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
初次申请国自科青基,申报书中需要填写“3. 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有疑问如下:
本人在博士在读期间参与了老师的面上基金(申报书中有我的名字,ISIS网站可查),联合培养期间参与了国外导师的项目(与申报书内容非常相关,idea也是启发于外导的项目)。目前,本人并未主持任何相关科研项目,仅是参与以上项目,在申报书中是否有必要列举出来?不知道这个“承担”的意思指的是“主持”还是“参与”。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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