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中的2016年青基,涉及到A单位和B单位互相扯皮(我属于B单位),A单位是B单位的上级单位,B单位是A的分支,申请的时候都是统一以A单位的名义上报的,中了之后最近才知道钱已经到了A单位,但是因为B单位和A单位在财务上存在纠纷,A单位以此为由不将基金钱拨给B单位,导致到现在都不能开工。本人小人物一个,不认识那些领导,现在B单位给不出解决办法,A单位更是不搭理,我想这属于科研专款,应该不能以此为由占用吧?请各位有经验的虫友提供宝贵经验,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哎,这种单位呆着干嘛。一码归一码,怎么可以这样子。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