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办理中,以新单位为依托申请新的国基项目可以吗?
情况介绍:
1)本人目前主持一项国基,依托单位为A;
2)拟调动至单位B,A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目前正在办理手续,但估计到今年3月份办理不好;
3)A单位已经明确表示目前在研的项目不能带走,即不能改变该项目的依托单位。
综上请问:
1) 3月份想以B单位为依托申请新的国基项目可以吗?
2)若能,意味着我的依托单位可以改成B,在还未正式调动到B单位前这样违规不?另外我目前主持的项目的依托单位是A还是B?
3)若不能,难道还得在原依托单位A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