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审一个本子,发现 夫妻间不是同一个研究方向,却互挂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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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是夫妻,一个屋檐下的。精神鼓励,处理后勤事务,就不是对项目的帮助?很多博士生导师连个屁都不放,更谈不上指导,还不是挂通讯作者(甚至第一作者都抢),而且很多是大牛!建议你去查查那些大牛的不端。
人家都是夫妻,只要不是学术不端,想挂就就挂,人家的自由。
文章署名作者应该按是对论文有贡献的研究及相关人员,仅仅因为人家是夫妻,就怀疑署名的合理性?是否可以这么理解,不是夫妻的署名就是合理的了,这个逻辑当然没有人认可吧!
审个基金项目,看本子质量,创新性,要是给就给,不给这个理由似乎不合适,疑罪从无,否则就得去求证了,求证就得有资格和权威性,估计论坛里没有一个人有这个资格和权威性,通常是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才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