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基金申请想带上一个同事作为参与人,项目里的部分内容跟他之前的工作很相关,但是他已经决定3月底离职。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将这位同事作为主要参与人(不大容易找到这么契合的代替者)?如果带上会出现什么问题?
自然基金项目主要参与人离职或者出国超过一年,就得向基金委进行说明,否则一旦发现,会有被撤回的风险!现在一些负责人项目执行期内长期在国外的未被举报,或者为基金委知晓,那是侥幸!建议楼主坚决放弃!离了张屠户还吃不了拔毛猪了?
只要签字盖章的时候还在现单位,就没有任何问题
申请书提交在他离职之前,是可以的。别听有些瞎说,参与项目的学生还毕业呢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