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上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里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问题
今年的项目预算表指标里的革新应该最大的就属于把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在一起了吧?但是在具体描述里有一句“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我不太懂,看之前的本子在对差旅费的预算说明要很详细,比如“项目执行期间, 参加国内会议 X次,每次按 0.5 万元预算,共X 万元。此外,需要与国内运用部门加强交流、开展相关调研及试验,上述差旅费按每人次 X元预算,每人次出差按 4 天考虑,往返机票X元,住宿费 X元,市内交通费及出差补贴 X元,共X万元。项目执行期间,每年按出差 6人次预算, 4 年共计出差 24 人次,共计 X 万元。”之类的描述,今年是不需要这些了是吗?那句“测算依据”是什么意思呢?求大神解释!
附上具体说明: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