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青年基金的时候,填写已有的成果,我有三篇sci,但是两篇是共一(我排第一),下面列出的成果里在两个共一作者后面都标注了#。但是,我在介绍自己成果的那段话里,直接写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这样可以吗,会被认为不诚信吗
改为“以第一作者或者共同一作发表SCI论文3篇”就可以了
但是我觉得这样写的话会被误会成我是排第二的共一作者呢
你的成果在后面都列出来了怕什么,而且青基更注重的是创新性,找好创新点,把本子写好才是关键!你关心的这个并不重要
实事求是都没问题。
问题在于,我那么写属于实事求是,还是会被认为不真诚呢
如果我们对科研的追求来自内心深处对自己价值的延伸,那么基金仅仅是这个过程中的路边风景。中与不中,是某些人的认识,但我们追求的步伐不会因为他们的认识偏差而丝毫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