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包括与基金有关的项目和与基金没有直接联系的项目,都应该实事求是的说明。 对于与基金无关的项目,有人怕自己有经费了,别人会不同意,于是就“隐瞒”了。但是,同行间互相了解,一旦被“揭发”反而更麻烦。人们总有一点平均主义思想,你有钱还来凑什么热闹?到评审会不管是函评,还是会评上有专家提出疑问,没人帮助解答,就算完了。如果,申请中具体说明自己承担项目与申请的基金的关系,就不会因此造成麻烦。 对于做过基金的必须如实介绍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发表的论文应该有标注,有点刊物首页没有标注栏,就应该在致谢栏注明什么基金资助…